|
您好!我于09年4月份在海淀区申请了两限房,当时申请是以夫妻两人为家庭单位申请的,今年6月份,我们有了小宝宝,按限价房申请的要求,当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时候要去变更,当我去海淀街道住保办申请人口变更的时候,工作人员让我出示小宝宝的户口,由于我是海淀人才的集体户口,老婆也是高校的学生集体户口,海淀人才不给落小孩的户口学校也不给落小孩的户口,因此我们暂时没有办法给小孩落户口,正是因为买不起商品房,才来申请限价房,正是因为没有房子,才不能给小孩落户,现在住保办的工作人员问我们要小孩的户口,我请问这种情况,难道我出示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还不能证明我和我孩子的关系么?这种情况,难道就不能让我们一家三口做为一个家庭单位来申请限价房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