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平台 首页 > 办事服务 > 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办理程序
        办事依据
样表下载
事项申报
 
 
 
事项编号: 0018A007
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审核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97)37号)

2、《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署税:1997]1062号)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外经贸资发第478号]

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商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 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乘车路线: 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
联系电话: 85163021
监督电话: 65248759
相关网址: http://www.bjmbc.gov.cn
备注: 商务局用户手册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审核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书(正本3份);

2、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企业成立之初3个月内可不提交此文);

5、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必要时另通知);

6、货物进口合同;
7、授权书。

(二)注意事项:

1、 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 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审核通过的,发放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批文。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材料退回。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 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3、乘车路线: 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
4、咨询电话: 85163182
5、监督电话: 65248759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http://www.bjmbc.gov.cn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审核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