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开采矿产资源许可--注销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填写《采矿权注销申请书》说明注销理由;
2、交回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具有经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的《停采或闭坑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书;
4、关闭该矿山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填写《采矿权注销申请书》说明注销理由;
2、交回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具有经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的《停采或闭坑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书;
4、关闭该矿山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准予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通知》
2、不予许可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国土局业务受理中心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
3、乘车路线:123路东土城路或和平里路口东下车;104快、110、116、606路城铁柳芳站下车;地铁13号线柳芳站下车;
4、咨询电话:64409669,64409789
5、监督电话:64409669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http://www.bjg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