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无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填写的格式文本);
2、宗教文化学术交流项目的情况符合国家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
3、携带入境的宗教用品品种、内容、数量符合国家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
4、有关外国人及其所属机构情况;
5、宗教文化、学术交流活动时间安排表;
6、市有关宗教团体同意的书面意见;
7、行政许可办理机关要求并已经公示的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同意文书。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材料退回。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市民委外事办公室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3、乘车路线:5、53、340、800内、937、937支1、937支4、937支5、937支6、运通102路广安门南站下车;395、423、56路建功北里下车;56、423路枣林前街西口下车;122、381、410、456、49、676、732、800外、939路椿树馆街站下车
4、联系电话:83979348、83979349
5、监督电话:83979321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http://www.bjethn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