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无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填写的格式文本);
2、拟修建的宗教造像不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第2条、第3条、第4条、第26条规定的证明;
3、拟修建的宗教造像符合有关宗教教义教规的证明;
4、拟修建的宗教造像的施工负责人的资质证明;
5、市有关宗教团体的书面意见;
6、行政许可办理机关要求并已经公示的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符合政策的,发给相关证件;
2、对不符合政策的,将退回申办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市或者区、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注:市级办理分三个部门,宗教一处负责天主教、基督教,宗教二处负责佛教、道教,宗教三处负责伊斯兰教)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11层或者各区、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
3、乘车路线: 732路、716路、5路、676路、800路到
4、联系电话:宗教一处:83979317,宗教二处:83979315,宗教三处:83979346
5、监督电话:83979321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http://www.bjethn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