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平台 首页 > 办事服务 > 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办理程序
        办事依据
样表下载
事项申报
 
 
 
事项名称: 在宗教活动场所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行政许可法》
2、《宗教事务条例》
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35个工作日(待定)
办理机构: 市或者区、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注:市级办理分三个部门,宗教一处负责天主教、基督教,宗教二处负责佛教、道教,宗教三处负责伊斯兰教)
办公地址: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11层或者各区、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
乘车路线: 732路、716路、5路、676路、800路到
联系电话: 83979317、83979315、83979346
监督电话: 83979321
相关网址: www.bjethnic.gov.cn
备注: 根据我市及区县民族宗教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职权分工,涉及伊斯兰教的事项不在网上进行申请,请申请人按照列表显示到相应区县民族宗教业务部门进行咨询办理。

     
 
 
在宗教活动场所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填写的格式文本);

2、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目的、特征符合国家宗教政策及该宗教教义教规,不影响和妨碍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并且与所在宗教活动场所原有格局一致的证明;

3、施工负责人身份证明;

4、行政许可办理机关要求并已经公示的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根据我市及区县民族宗教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职权分工,涉及伊斯兰教的事项不在网上进行申请,请申请人按照列表显示到相应区县民族宗教业务部门进行咨询办理。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同意文书。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材料退回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市或者区、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注:市级办理分三个部门,宗教一处负责天主教、基督教,宗教二处负责佛教、道教,宗教三处负责伊斯兰教)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11层或者各区、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

3、乘车路线:732路、716路、5路、676路、800路到

4、联系电话:宗教一处:83979317,宗教二处:83979315,宗教三处:83979346

5、监督电话:83979321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http://www.bjethnic.gov.cn


     
 
 
在宗教活动场所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宗教事务条例》
《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在宗教活动场所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